一.汽車衡標識與技術資料所提供的標準不符
收糧單位安裝一臺 100t 汽車衡,檢定員到現場審核驗收時發現,秤體標識為120t。原因是當事人想減少檢定費用和開支。
二.汽車衡標識標準與標重不符
安裝一臺 100t 汽車衡,審核驗收時各項標識基本符合要求,并沒發現什么問題,但觀察該秤質量時發現,鋼板質量厚重,四箱總長18m,單只傳感器標重為 35t。當即讓衡器生產單位技術員打開儀表,顯示標重數據,實際標重是 150t。也是為了規避檢定費。
三.汽車衡防雷設施不到位
在安裝汽車衡時忽略了防雷裝置,按要求秤體必須接地,接地電阻不得大于 4Ω。第二年雷雨季節,一個響雷擊壞傳感器、儀表、電腦等所有設備,損失巨大。
四.汽車衡基礎板誤差過大
煤炭轉運公司,安裝一臺 150t 汽車衡,由于未經審核驗收,直接申請檢定。檢定員到現場實施檢定,反復多次檢定都不合格,原因是基礎板誤差過大,按要求基礎板之間水平誤差不得大于 3mm,該秤基礎板高點和低點誤差達 6.8mm。